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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提!!最新:青岛公积金网商业贷款提取业务常见问答
青岛公积金网络厅商业贷款提取正式上线,公积金小为您梳理业务处理的常见问题,请参考!


为什么网上商业贷款提取业务只针对建行个人住房贷款,其他银行的住房贷款何时实现?

答:网上商业贷款提取是我市的一项创新工作,涉及系统开发、与银行网络数据互动等方面。目前,我中心只与CCB实现了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合同的数据共享。因此,现阶段网厅商业贷款提取业务对建行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进行了试点和完善。2017年,中心将积极与主要银行讨论。如果其他银行同意合作,实现数据共享,中心将及时启动其他银行的商业个人住房贷款网络商业贷款提取业务。

二、办理网上商业贷款提取业务,必须到缴纳公积金的管理处办理吗?夫妻双方都需要办理网上商业贷款提取业务,是否需要到同一管理处办理?

答:借款人及其配偶应同时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办公室申请开放网上商业贷款提取业务。

如果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不能同时到场,借款人需要先开通网上商业贷款提取业务,配偶可以将相关材料带到任何管理办公室。

三、借款人没有公积金或不申请开放网上商业贷款提取业务,配偶需要开放网上商业贷款提取业务,夫妻需要到现场处理吗?

答:夫妻双方需要同时到同一管理办公室办理开业手续。借款人授权现场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后,配偶可办理开业手续。

四、办理网厅商贷提取业务,还款明细需打印哪些年度?

答:1.未使用贷款合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自还款之日起至上月申请网上商业贷款提取业务的还款明细。

2.使用贷款合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提供上次提供的还款明细截止日期至申请网上商业贷款提取业务上月的还款明细。

3.员工对上一年度批准的金额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应年度的还款明细。

4.员工对可支配额有异议的,可到管理处现场咨询或处理。

5、在网上商业贷款提取业务规定中,为什么要求住房贷款本息至少在上个月偿还一期?新办理的商业个人住房贷款不能申请该业务吗?

答:申请网上商业贷款提取业务的,中心将根据申请人的贷款合同到上月底偿还的贷款金额核实可提取金额。未开始偿还的商业个人住房贷款不能办理该业务。

六、已办理网厅商贷提取业务,能否继续到管理处柜台办理提取手续?

答:员工申请开通网上商业贷款提取业务后,员工不能继续到管理办公室柜台办理同一贷款合同的提取业务(提前还款除外)。员工对批准金额有异议或网上操作错误的,可到管理办公室现场咨询员工。员工可以现场指导,协助客户操作个人网上提取业务。

七、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不能同时申请网上商业贷款提取业务的,应分别持有哪些材料?

答:1。申请人为第一(主)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购房合同原件(或房屋产权证原件)、贷款合同原件及还款明细原件。

2.申请人为第一(主)借款人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购房合同原件(或房屋产权证原件)、贷款合同原件及还款明细、结婚证原件。

3.申请人为共同借款人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贷款合同原件及还款明细、房屋共有产权证明(购买非再交易房屋提供网上签约购买合同原件或房屋产权证明原件,购买再交易房屋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原件)。

4.申请人为具有房屋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配偶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借款合同原件及还款明细原件、房屋共有产权证明(购买非再交易住房的提供网签购房合同原件或者房屋产权证原件,购买再交易住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不能现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提供经公证的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

第一(主)借款人开通商业贷款网站提取后,其他申请人可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