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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提!!重磅!青岛出台新政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首付 9月1日起执行
8月31日,青岛新闻网(记者) 李倍)今天,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了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作用,支持刚性和改善住房需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员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业务,促进城市房地产行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自2022年9月1日起,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房,可申请提取购房人及其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同时,上述政策提取范围分阶段放宽。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购买家庭(包括员工、配偶、未成年子女)第一套自住房并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的,提取人范围放宽至购房者及其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和子女)。

为保护职工贷款权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采用贷款提取联合办理的商业模式,为有兴趣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一次性办理贷款验收和首付提取业务,确保提取金额不影响贷款金额。房地产开发企业携带承诺书和房地产资金监管协议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市)服务大厅申请房地产备案后,购房人员可办理首付提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