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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提!!公积金继承需要这些材料和步骤
半岛全媒体记者 于红靓

马女士的父亲去世了。她和母亲收到了公证处公积金的继承书,但她不知道如何处理。12月19日,半岛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了详细的处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一、提取材料:

(一)《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核表》(加盖单位预留印章)(管理处收集窗口);

(二)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提供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经公证的住房公积金继承书或者经公证的遗赠书原件和复印件。有多个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的,还应当提供经公证的其他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委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对继承或者遗赠有争议的,还应当提供有效的法院判决定书、调解书等有效法律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办理流程:

法定继承人或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的法定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向死亡职工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应当进行初审。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单位经理应当统一办理提取手续: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法定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和青岛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单位经办人应出示身份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