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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提!!「贝壳科普」 提取住房公积金(一):如何办理商贷偿还?



在青岛,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在一定情况下提取,以应对生活中的各种问题。

目前,青岛公积金提取的条件是什么?如何处理不同情况下的公积金提取?在这个问题上,壳牌找到了一个房子,青岛站和你谈谈公积金提取这些东西!




今天先说说提取公积金取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明确申请对象

使用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本市拥有产权的借款人及配偶,可申请使用网上营业厅自助提取住房公积金。

合作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邮政储蓄银行、青岛银行、工业银行、青岛农村商业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中国银行、齐鲁银行、北京银行、恒丰银行、浙江银行、河北银行、日照银行、平安银行。

办理条件

(一)第一(主)借款人授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取银行贷款信息。

(2)业务申请人应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用户服务协议》。

(三)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息至上月至少偿还一期。

(4)持有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I类借记卡(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青岛银行、光大银行、青岛农村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恒丰银行)。

办理渠道及申请材料

(一)处理渠道

第一(主)借款人可以开设我市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下同),开设商业贷款自助提取业务。您也可以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附近的任何管理办公室柜台申请开业。

第一(主)借款人可以为关联方(包括配偶、共同产权的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配偶,下同)开设商业贷款自助提取业务。通过网上营业厅办理的,关联方仅限于为配偶开放。

商业贷款自助提取业务开通后,提取人可通过网上营业厅办理自助提取。

(二)申请材料

第一(主)借款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房屋产权证明(购买非再交易房屋的,提供网上签约购房合同原件或房屋产权证原件,购买再交易房屋的房屋产权证原件)、贷款合同原件、还款明细原件

为关联方申请开业的,应当提供关联方身份证、关系证明原件(结婚证或户口簿);无关联方的,不得提供关系证明原件。

商业贷款自助提取金额

(1)申请人的提取金额限于其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可用余额,并符合《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市银行建立商业贷款自助提取业务合作关系的,自申请人开放商业贷款自助提取业务下个月起,根据银行提供的借款人上个月实际还款信息定期更新提取金额,以银行提供的信息为准。提取时间及结算方式

(1)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根据银行提供的上个月实际还款信息更新可提取金额。

(二)申请人可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6:30至21:30(含节假日)通过网上营业厅自助提取(每天一次)。申请人可通过网上营业厅(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青岛银行、光大银行、青岛农村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恒丰银行)维护I类借记卡账户,当日转入申请人本人借记卡账户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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