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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提!!7月1日起,青岛全面调整2022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半岛全媒体记者 于红靓

20日,半岛全媒体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7月1日起,岛城全面调整2022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从2020年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21年职工月平均工资。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和《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2021)》相关规定,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继续执行限高保低政策,上限为2021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9119年.25元。下限按岛城上一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确定。七区2100元,三市1900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保持不变,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低于5%或12%。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缴存部分之和,分别由缴存基数乘以单位、职工各自的缴存比例确定。2022年度单位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均为3494元,月缴存额下限七区均为105元、三市均为95元。

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2022年住房公积金汇缴年度所属期间。各单位缴纳2022年6月住房公积金后,可通过网上营业厅或区(市)公积金营业厅办理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业务。单位缴纳2022年7月住房公积金时,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将启用。各单位应及时通知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款基数、存款比例和月存款金额。

自由职业者的存款基数和存款比例调整申报参照在职职工,由自由职业者本人通过个人专业版的在线营业厅或区(市)公积金营业厅办理。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