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提取公积金咨询网_中介代办代提取
代提!!第一套房最高可贷80万元,青岛最高可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记者 赵波

15日,记者从青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现在起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金额,在青岛行政区域内购买第一套自住住房,贷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符合贷款条件,公积金贷款最高金额调整为80万元。


为进一步坚持住房不投机的定位,有效支持员工刚性和改善住房需求,促进青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经青岛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现决定调整青岛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金额,调整内容如下:

在青岛行政区域内购买第一套自住住房的,贷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80万元;贷款申请人只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50万元。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政策保持不变。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其他未调整的事项按原规定执行。

记者了解到,2013年2月1日前,青岛公积金贷款政策已实施2010年标准,具体为:购买新商品房,原七区最高贷款金额40万元,原五市最高贷款金额20万元;购买二手住房,原七区最高贷款金额25万元,原五市最高贷款金额15万元。自2013年2月1日起,青岛新建商品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60万元,二手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35万元。自2020年5月9日起,青岛统一了二手住房和新建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政策,实行单职工36万元、双职工60万元的最高贷款额度。